自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马来西亚持普通护照人员赴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不符合免签事由、时限的人员办理赴华签证要求如下:
一、普通签证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网站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根据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在表格第九项签字并打印相应页面(共1页)。
(二)待申请页面订单状态显示为“待递交护照”后,本人持护照及其他申签材料(请见第二项材料要求)到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二、普通签证材料要求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表格第九项签字页,共1页)及申请表内上传的照片1张。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马来西亚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各1份。
(五)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签证 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 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进入中小学学习的外籍学生提供接受机构出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原件或复印件。无需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JW202表)。 |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 180日)学习的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