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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马来西亚公民办理多次入境中国签证的通知
20200120
2020-02-28 16:03

  为促进两国人员交流,为马来西亚公民赴华提供更多便利,自2020年1月20日起,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为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公民进一步放宽办理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L字(旅游)签证:

  (一)如乘邮轮赴华且需要多次出入境的申请人,可凭邮轮公司出具的多次入境中国的行程证明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多次L字签证;

  (二)其他拟多次赴华旅游人员须提供详细的旅游行程安排及相对应的不可撤销的机票、酒店订单等,并提供以往持旅游签证赴华的记录,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多次L字签证。

  二、M字(贸易)签证:

  除提供中国境内的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外,还需提供曾持有的中国签证及相应次数的赴华记录:

  (一)2年内获发中国签证且有赴华记录者,可申请半年至1年多次M字签证;

  (二)曾持多次签证赴华,或2年内曾有3次及以上赴华记录,可申请2年多次M字签证;

  (三)5年内曾持2年多次签证赴华或曾2次及以上持1年多次签证赴华,或2年内曾有5次及以上赴华记录的申请人,可申请3年多次M字签证。

  三、Q2字(探亲)签证:

  凭中国公民邀请函、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申请多次Q2签证。

  (一)2年内获发中国签证且有赴华记录者,可申请半年至2年多次Q2签证;

  (二)曾持2年多次签证赴华,或曾2次及以上持1年多次签证赴华的申请人,可申请3年至5年Q2字签证。

  四、S2字(私人事务)签证:

  (一)探望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的外国人亲属,凭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护照、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邀请人在华停留期限的多次S2字签证;

  (二)其他私人事务如就医、继承、诉讼、在华有房产等事由,可凭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多次S2字签证:

  1、2年内获发中国签证且有赴华记录者,可申请半年至1年多次S2字签证;

  2、曾持多次签证赴华,或2年内曾有3次及以上赴华记录,可申请2年多次S2字签证;

  3、5年内曾持2年多次签证赴华或曾2次及以上持1年多次签证赴华,或2年内曾有5次及以上赴华记录的申请人,可申请3年多次S2字签证。

  有关申请中国签证要求,请参考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馆网公布的申办中国签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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