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 护照旅行证
普通护照姓名加注
2025-01-08 08:44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所称“加注”指在不换发护照情况下单独进行加注(主要适用对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对在居住国使用的姓名与护照姓名不符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到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中国领事”APP(V2.3.9版),通过APP填写及提交证件办理申请,待初审通过,根据系统提示预约到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特别说明: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主要受理居住在东马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以马方签证签发机构所在地为准)的中国公民申请。居住在其他地方的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申请。

三、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 护照原件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的备注页(如有);

2. 在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居留证明等);

3. 总领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间

在我馆办理护照加注一般4个工作日可取。    

五、费用

办理护照加注免费。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