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在国外的中国普通护照持有人,如护照过期、有效期即将届满(一般指不足一年)、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一般指不足4个页面)、容貌变化较大。如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或签证页剩余4个页面以上,但因申办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或国际旅行确有需要的,可提前换发护照;或因更改姓名,申请换发护照。
二、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到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中国领事”APP(V2.3.9版),通过APP填写及提交证件办理申请,待初审通过,根据系统提示预约到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特别说明: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主要受理居住在东马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以马方签证签发机构所在地为准)的中国公民申请。居住在其他地方的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申请。
三、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 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 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头发勿遮挡耳廓,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 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
3. 申请人来马签证及最新来马入境章(如有);
4. 《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
5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6. 换发护照并更改姓名者须提供有更改姓名的国内户口簿(须经国内户籍主管部门核实);在国外出生且国内无户籍成年人需更改姓名,须提供将承担因更改姓名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声明书;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同意并书面声明;
7. 总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间
(一)护照由国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正常情况下,到馆办理后,一般另需10个工作日完成。
(二)因需向国内核查申请人身份和护照情况,如核查结果未能及时返回,办证时间可能相应延长。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护照换发费用为75马币。
(二)到馆领取证件时,可通过银联借记卡、支付宝或马来西亚MyDebit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