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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颁发
2025-01-07 17:16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马来西亚出生,且未持有过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到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最新版本“中国领事”APP(V2.3.9版),通过APP填写及提交证件办理申请,待初审通过,根据系统提示预约到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特别说明: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馆主要受理居住在东马沙巴州和纳闽联邦直辖区(以马方签证签发机构所在地为准)的中国公民申请。居住在其他地方的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申请。

三、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 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 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头发勿遮挡耳廓,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 父母双方有效护照;

3. 父母双方马来西亚签证(如有);

4. 父母双方在申请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

5. 父母结婚证;

6. 申请人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等,非中英文文件须出具经马来西亚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的翻译件);

7. 《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

8. 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委托公证书等);

9. 如新生儿父亲无法找到(联系不上且无法提供相应身份信息),母亲须提交书面声明,说明新生儿父亲国籍身份、居留等具体情况,以供使馆进行国籍认定;

10. 根据审核要求,特殊情况下总领馆可能要求新生儿父母双方到场线下办理;

11. 总领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间

护照由国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正常情况下,到馆办理后,一般另需10个工作日完成。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护照颁发费用为75马币。

(二)到馆领取证件时,可通过银联借记卡、支付宝或马来西亚MyDebit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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