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换发
2025-01-07 17:12
一、适用范围
国内公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或签证页即将用完。
二、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纸质照片3张请将同版照片刻盘一并提交,不接受U盘),照片要求如下:
3.原持因公护照;
4.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5.申请人来马签证复印件;
6.《申请人声明》;
7.因公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同意换发函(如有)。(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通知我馆后方可启动办证流程)
三、办理时间
请因公护照申请人先通过我馆咨询电话 088-385481 或 014-3681380(工作日 09: 30-11: 30,14:00-16: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领事证件咨询邮箱(kk@csm.mfa.gov.cn)咨询或预约周一至周五(9:00-11:30)到馆办理,办理时限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急件。
四、注意事项
护照换发期间,因原护照需保留在我馆,请合理安排换发时间;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五、费用
免费。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