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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补发
2025-01-07 16:56

一、适用范围

国内公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遗失、盗抢或损毁(泡水、涂画、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如急需回国,来不及申请因公护照补发,可申请紧急旅行证回国)

二、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照片。纸质照片3张(请将同版照片刻盘一并提交,不接受U盘),照片要求如下:

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规格说明.pdf

3.原持因公护照(如有);

4.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

5.申请人来马签证复印件(如有);

6.《中国公民护照遗失/失效陈述书》;

7.《申请人声明》;

8.因公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同意补发函(如有)。(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通知我馆后方可启动办证流程)

三、办理时间

请因公护照申请人先通过我馆咨询电话 088-385481 或 014-3681380(工作日 09: 30-11: 30,14:00-16: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领事证件咨询邮箱(kk@csm.mfa.gov.cn)咨询或预约周一至周五(9:00-11:30)到馆办理,办理时限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急件。

四、注意事项

护照补发期间,因原护照(如有)需保留在我馆,请合理安排补发时间;补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如有)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五、费用

免费。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中国公民护照遗失/失效陈述书》、《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哥打基纳巴卢总领事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常用表格”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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