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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赴大陆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旅行证
2025-01-07 16:52

一、适用情形

(一)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二)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二、申请及领取方式

(一)须本人亲自前往我办递交旅行证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使领馆不接受邮寄的旅行证申请。

(三)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旅行证。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往使馆领取证件。

(四)旅行证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

三、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http://cs.mfa.gov.cn)。

(三)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马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马来西亚的入境验讫章页)。

(四)在马来西亚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回乡证”、“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六)原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普通件第4个工作日取证,加急件第3个工作日取证,特急件第二工作日取证。

费用:普通每件75马币,加急每件175马币,特急每件215马币。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本人可就近向使领馆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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